关于低风险
疫情防控工作通知
各县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,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,各相关部门:
按照国家险县(市)区外防输入、分级分类精准防控工作,加快推进复工复产,逐步全面恢复防控工作要求通知
关于小区防控
小区仍然实行封闭管理,“三类”小区具备条件可顺次调整为“四类”小区,“四类”小区实施“3+1”管理,坚持测入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(重点人员指境外来齐返齐人员、省外来齐人员、发热等体征异常人员、居家隔离人员)。
无发热症状、佩戴口罩、扫码正常人据实际,出行高峰时段适当增加出入口,安排居民错峰出行,禁止外来人员(除防疫工作相关及快递公司人员)进入,禁止走亲访友、社区娱乐性人员排查和隔离管理。
关于村屯防控
全市村屯不得设立硬隔离阻碍交通,村人员管控为重点,实施“3+1”管理,坚持测体温、戴口罩、扫码出入和加强重点人员(同上)管控,无发热症状、佩戴口罩、扫码正常人员不限制出入频次、不限制车辆通行。严禁村做好风险人员排查和隔离管理。
关于城市
各县(市)区以一场(火车站、客运站点实施“3+1”管理,坚持测体温、戴口罩、扫码和加强重点人员(同上)管控。
关于交通管制
全面取消交通管制流动情况,在落实好防疫措施基础上,有序推进城市公交、客运交通恢复运营。
关于重点人群管理
省内低风险县区来齐返齐人员需扫码,不需出具健康证明;省外(除湖北)所有来齐返岗复工、返齐回家、走亲访友人员实行居家隔离1低风险地区临时来齐商务活动人员,需出具出发地社区、单位提供的14天内无异常、无密接史健康证明,落地后,由接待单位引导做医疗健康体检无异常,无需隔离14天;境外及,实行集中医学隔离14天,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。正在执行隔离人员按原规定执行。
关于复工复
各县(市)区,市直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复工复产负面清产。取消复工复产审批备案,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,实行承诺制开工营业。行业主管部门、防疫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
单位、场所
机关企事业单位3+1”管理,坚、扫码出入和加强重点人员(同上)管控。单位、场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,个人落实防护责任成后果的,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如以往要求与本通知不符,以本通知为准。